韦 宁
教育为一国发展的重要基础,人才是国家发展的未来,当今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在中国,教育也被列入基本国策中,国家提出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方针,然而在实践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赞助费问题。在当今教育拨款有限的情况下,高额的赞助费就成了一些学校改善条件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备受争议。本人认为跨区域入学不应该收取赞助费。
首先,教育为一国之本,而中国政府也在1995年左右提出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而在实际情况中却难以实现,至少到我们这一代时九年义务教育对我们来说还只是一个响亮的口号而已,只是在最近几年才在一些发达省市真正成为现实。既然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提出的,而且也写进了法律的条文中,同时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的学校都是公办学校,本身就不应该收取学生的学杂费,更何况收取高额的赞助费呢!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权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走动,那也应该有权享受在任何地方进入公办学校完成自己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是中国人就不应该存在跨区域入学之分。九年义务教育与高额的赞助费之间本身就是一种自相矛盾!
其次,我们再从税收的观念来看问题。在我国税收的原则是谁纳税谁收益。中央政府掌控着关税、增值税等重要税种,其税收收入占到全国各种税收收入的七成左右。同时,国家每年都会向各省市自治区返还一定的税收收入。就以广西为例,广西每年的财政收入只能满足2/3的财政支出需要,而中央财政的补助及税收返还达到1/3,那么按照谁纳税谁受益的原则来说,是否外省来广西入学的不应该收取赞助费,反倒是广西的学生要收取赞助费呢?这样的事情明显不可能发生,跨地入学收赞助费是站不住脚的,早该被叫停!
教师点评:结合全国和广西的财政体制剖析实际问题,层次较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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